各學院、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<關于調整高等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國家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>》(財教〔2024〕181號)和《關于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普通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4〕31號)文件精神,現將2023-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工作的補充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評選指標
按照上級最新政策和文件精神,2024年我校本科學生國家獎學金新增52個名額,新增名額分配見附件。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保持不變,未新增。全校第一批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名單已通過評審委員會評審,請各學院根據附件所列第二批名額組織第二批申報評審工作。
二、獎勵額度
(一)從2024年起,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。
(二)從2024年起,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。
三、評選對象、條件和程序
第二批新增國家獎學金名額的評選對象、評選條件和評選程序保持不變,參照《關于做好2023-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》(學發〔2024〕45號)執行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視,及時抓好新政策落實工作。各學院要提高思想認識,高度重視評獎評優工作,盡快啟動第二批國家獎學金的評選工作;要耐心向學生做好宣傳解讀工作,做好矛盾疏解,防范化解風險。
2.嚴謹扎實,公平公正做好各項獎學金評選工作。各學院要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的原則,認真組織好評審工作,涉及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優秀學生獎學金遞補的問題要審慎嚴格把關,不得隨意降低要求;要自覺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,各學院評選結果要在學院內公示,確保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,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切實資助。
3.規范細致,按時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。各學院要規范梳理各項獎學金的評選材料,細致審核,確保準確無誤。各學院于11月6日(周三)12:00前,報送相關材料,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參照《關于做好2023-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》的附件2。
聯系人:劉萌,聯系電話:83656240。
學生工作處
2024年10月31日